关于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09-28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按照吉林省纪委《关于坚决纠正“四风”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》要求,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“四风”,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地生根。现对我校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出如下要求:

一、严明纪律规定

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结合正在开展的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,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、打招呼、提要求,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,严明纪律要求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,自觉守纪律、讲规矩,坚决抵制“四风”,大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。

二、加强监督检查

各基层党组织要紧盯“两节”重要节点,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监督机制。突出监督重点,既要着力发现违规收送月饼等节礼、违规聚会宴请、滥发津贴补贴、违规使用公车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,又要着力发现“五弊”、不担当、不作为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。要创新监督方式,着力发现隐形变异的“四风”问题线索。

三、严肃查处问责

坚持从严执纪,学校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对“两节”期间发现的“四风”问题线索,将逐一深入核查,一经查实,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处理,坚决做到零容忍、严惩戒,不留情面、不搞例外。强化追究问责,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,严格依据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进行组织处理的办法》等党内法规,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。

四、强化通报曝光

学校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将把通报曝光作为盯紧节点纠“四风”的一项重要内容,“两节”期间,开展专项监督检查、明察暗访、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,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,持续传导压力,释放信号,营造氛围,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。

学校纪委、监察处举报电话:85716493、85716219;

举报信箱:jjw@ccut.edu.cn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9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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