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按照《长春工业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》(长春工大〔2015〕8号)要求,把考勤及请假管理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环节,建立健全约束机制,加强出勤纪律管理,严格执行规定,强化守纪意识。 二、教研部全体教职工请假、病假、事假审批权限: 一天以内(含一天)工勤人员应向尹国华主任请假并说明请假事由。 一天以内(含一天)老师应向各教研室主任请假并说明请假事由。 三天以内(含三天)工勤人员应向朱景宏副主任请假并说明请假事由。 三天以内(含三天)老师应向杨继华副主任、刘小辉副主任请假并说明请假事由。 五天以内(含五天)教研部全体教职工应向樊少波书记、孙晓春主任请假并说明请假事由。 五天以上全体教职工请病、事假人员应向樊少波书记、孙晓春主任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,由孙晓春主任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审批。 三、教研部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作息制度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。谢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! 体育教研部
2017年3月24日 |